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是指銀行承兌匯票的貼現申請人由于資金需要,將未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轉讓于銀行,銀行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將余額付給持票人的一種融資行為。
一、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
(一)依法登記注冊并有效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并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貸款卡”;
(二)與出票人或前手之間具有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在開戶行開立結算賬戶;
(四)非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人;
(五)滿足開戶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并簽章,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應在承兌時記載付款日期。在實務中,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文句(即“承兌”字樣)已經印在匯票的正面,如“本匯票已經承兌到期無條件付款”、“本匯票已經承兌,到期日由本行付款”等,無須承兌人另行記載,承兌人只需在承兌人簽章處簽章并在承兌日期欄填明承兌日期即可。
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
付款人承兌商業匯票,不得附有條件。承兌附有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銀行承兌匯票填寫有嚴格的規范:
①雙冠頭票號,票據的區別識別碼。
②一致性要求:出票人和收款人的全稱填寫不能涂改,不能錯,漏,多字。
③日期及期限:日期必需是大寫,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之間的相隔期間不得大于6個月。注意大小月,閏年月的變化。
④匯票的面額:出票金額不得大于1000萬元,大小寫要一致。
⑤簽章一致性:出票人印鑒是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并加蓋法人章,全稱或簡繁寫必需與出票人一致。
⑥銀行承兌人必須是匯票專用章,帶出票行的行號/有出票行經辦人員簽章(或簽名)。
收到承兌匯票怎么處理?收到銀行承兌匯票的處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種:
1、繼續流轉。就是在公司的購貨業務中,繼續將該票據交給你的購貨方,來抵頂你的貨款,這種方式不會有什么損失。
2、貼現。一種方式是我們可以到銀行去辦理票據貼現手續,在企業網銀中進行操作,但有時銀行直貼的利率高,手續繁雜,時間比較久。所以,另一種貼現方式是我們可以尋找中介機構或者其他公司進行票據貼現,那么應該如何進行尋找呢?喜氏電子票據交易撮合平臺上有海量的賣票和買票信息供你選擇,登錄喜氏電子票據交易撮合平臺在上面將該票源發布,那么該票源就會顯示在平臺首頁,如果有意向購買者,對方會選擇摘牌進行后續的交易。
3、持有至到期托收。如果票據快到期了,或者企業并不是急需資金周轉,那么可以將該票據一直持有,在接近票據到期日時,一般是提前一到兩個星期,待該票據狀態變為提示付款狀態時,在企業網銀中提交承兌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