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航空運輸的性質出發,一般把航空運輸分為國內航空運輸和國際航空運輸兩大類。 根據《民航法》第107條的定義,所謂國內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運輸的出發地點、約定的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而所謂國際航空運輸,是指根據當事人訂立的航空運輸合同,無論運輸有無間斷或者有無轉運,運輸的出發地點、約定的經停地點和目的地點之一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運輸。
實現航空運輸的要素主要包括航空站、航空器、航線、航班和航空公司等。 (1)航空站。航空站,俗稱機場,又稱航空港,是供飛機起飛行活動的場所。 (2)航空器。狹義上的航空器指的是飛機。廣義上的航空器泛指所有能夠借助空氣的反作用在大氣中獲得支持的機器。這里所指的航空器主要是指狹義上的飛機。 (3)航線。航線是經過批準開辟的連接兩個或幾個地點進行定期或不定期飛行,經營運輸業務的航空交通線。航線規定了航線的明確方向、經停地點以及航路的寬度和飛行的高度層。為了飛行、維持空中交通秩序,民航從事運輸飛行,必須按照規定的航線飛行。 (4)航班。飛機由始發站起飛按照規定的航線經過經停站至終點站作運輸飛行稱為航班。航班要根據班機時刻表在規定的航線上使用規定的機型,按照規定的日期、規定的時刻飛行。即具有“定航線、定機型、定日期、定時刻”的“四定”特征。
商品性。 航空運輸所提供的產品是一種特殊形態的產品一一“空間位移”,其產品形態是改變航空運輸對象在空間上的位移,產品單位是“人公里”和“噸公里”,航空運輸產品的商品屬性是通過產品使用人在航空運輸市場的購買行為實現的。
特種規定 1.凡對人體、動植物有害的菌種、帶菌培養基等微生物制品,非經民航總局特殊批準不得承運。 2.凡經人工制造、提煉,進行無菌處理的疫苗、菌苗、素、血清等生物制品,如托運人提供無菌、證明可按普貨承運。 3.微生物及有害生物制品的倉儲、運輸應當遠離食品。 4.植物和植物產品運輸須憑托運人所在地縣級(含)以上的植物檢疫部門出具的有效"植物檢疫證書"。 5.托運人要求急運的貨物,經承運人同意,可以辦理急件運輸,并按規定收取急件運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