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最初源于職務名稱,在理論上職稱是指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級稱號,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學術和技術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學術而言,它具有學銜的性質;就專業技術水平而言,它具有崗位的性質。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
3、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4、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生產、技術管理部門:
①基本掌握現代生產管理和技術管理的方法,有獨立解決比較復雜的技術問題的能力。
②能夠靈活運用本專業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本專業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
③有一定從事生產技術管理的實踐經驗,取得有實用價值的技術成果和經濟效益。
④能夠指導助理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相信有很多人才辦理工程師職稱評審的時候都是為了注冊,每天都在關心,單憑注冊就對得起中級工程師職稱有用嗎這個問題,尤其是在建筑行業,即便說人才為了以后在工作當中使用,其中大部分也是用在資質上,因為有些企業辦理或者升級資質,需要一定數量具備職稱的人才,無論是說自己單位人才辦理,還是說在外面找人才掛靠,其實原理都是一樣的,都是以掛到資質上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