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統是每個單位正常生產、工作及生命的保證,根據公安部公通字[1996]21號《關于抓緊建立和認真落實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yǎng)管理制度的通知》和北京市政府第143號《北京市消防責任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指示精神,消防設施必須定期維護、保養(yǎng),發(fā)現故障及時清除,確保消防設施能夠正常運行,發(fā)揮其有效的預警功能,保障國家財產免受損失和人民群眾的。真誠希望通過共同的努力,使其有效地發(fā)揮作用。
1、保證系統正常工作。
2、維護質量必須符合經雙方核定的竣工圖紙的要求,并且滿足現行消防規(guī)范的要求。
3、設備發(fā)生故障,我公司接收到故障信息或接到使用方通知十二小時內派人到達現場,二十四小時內檢修解除故障。在確實沒有配件的情況下應及時向貴單位匯報,并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出現事故。
4、 提供詳細的月檢、季檢及年度試驗報告,以方便貴單位備案。
應用火災自動報警/消防聯動系統是及早發(fā)現火情,防止火勢蔓延、降低火災危害的有效措施,但并不是安裝了自動消防系統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在自動消防系統存在故障、值班人員責任心不強或無人值班的情況下,一個隨手丟棄的煙頭、一段老化或過負荷的用電線路,都極有可能釀成大禍。大量的火災實例證明:發(fā)生火災,特別是發(fā)生特大、惡性火災的主要原因就是消防設施未能發(fā)揮作用或值班人員處置不當。所以,提高消防意識;作好自動消防系統、滅火系統的維修和保養(yǎng);由培訓合格的人員我們雙方負責消防設備的日常管理和操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根據消防法規(guī)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設計,編制符合要求的消防設計文件,不得違反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進行設計;
2、在設計中選用的消防產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裝修材料,應當注明規(guī)格、性能等技術指標,其質量要求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3、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對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實施情況簽字確認。
審批期限:建筑消防設計、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審核審批期限從受理圖紙、資料之日起,如圖紙、資料齊全,一般工程應在10個工作日之內,國家、省級重點工程以及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工程應在20個工作日內核發(fā)《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需要組織專家論證消防設計的工程可以延長至30個工作日。如圖紙、資料不齊,應在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發(fā)出《補送圖紙資料通知書》,通知申報單位補送,審批期限從補齊圖紙、資料之日算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