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yè)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guī)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生的利息。
承包人在不得不提供履約保函的情況下,應該爭取有利的保函條款。在實踐中,有以下要點需要注意:
,保函的有限期應為閉口形式,具體可約定為竣工之日或監(jiān)理工程師簽發(fā)解除缺陷責任證書后的一個固定時間。
第二,索賠條款應約定發(fā)包人的書面索賠與擔保人付款之間有一定的間隔時間,以使承包人有足夠的時間與發(fā)包人談判,將爭端解決在擔保人賠付之前。
第三,在征得發(fā)包人認可的基礎上,履約保函的數額可隨工程進度的完成而遞減,擔保人在保函該減額時應及時提醒承包人辦理減額手續(xù),一旦出現賠付,賠付的總金額不得超過擔保額。
第四,其他約定。如可約定在監(jiān)理工程師頒發(fā)工程移交證書后,發(fā)包人同意用維修保函來代替履約保函;發(fā)包人不得將保函轉讓給第三方等等。
建行履約保函的手續(xù)費怎么收取
建行履約保函手續(xù)費: 銀行為客戶開立履約保函業(yè)務時,需要像客戶征收每季0.5%的保函手續(xù)費,指導價為0.1%,每季度收取500元。
建設銀行履約保函相關服務
中國建設銀行可以為賣方或承包方提供即/遠期結匯、即/遠期外匯買賣等外匯資金服務,幫助其規(guī)避匯率風險;
中國建設銀行可以就買方或發(fā)包方的信用風險、國別風險、項目風險等情況,向賣方或承包方進行風險提示并提供應對建議。
在保函有效期內,經辦人要密切與擔保銀行的聯系,隨時向擔保銀行提供足以證明合同義務履行的文件、資料,要求逐步減少擔保金額或注銷擔保金額。 如有的合同是一次性履行合同義務,當一次性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后,經辦人應盡快將有關文件送給擔保銀行,并聲明拒絕招標人的任何索賠,必要時還可要求擔保銀行通知招標人或業(yè)主。如有的合同是多次履行合同義務的,則每履行完其中一項義務后,經辦人就應當向銀行提供一次文件(提單、發(fā)票、完工證書、驗收證明等),并要求遞減擔保金額,以拒絕招標人對這一項義務的索賠。企業(yè)的業(yè)務部門和財務部門應密切配合共同完成這項工作,以防止或減少對外經濟合同中產生的不必要糾紛和不應當承擔的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