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條件:
1.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經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進行初驗合格后,由建設單位向公安消防機構提交要求組織消防驗收的報告,并填報《建筑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2.建筑消防設施檢測報告。
3.消防給水、消防車道檢查報告。
4.消防工程施工企業的消防施工許可證復印件。
5.建設單位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消防質量驗收合格的報告。
6.公安消防機構的審批文件,包括:施工圖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裝修工程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其它設計防火審核意見書。
7.消防設計專篇及消防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
8.消防產品生產許可證明復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構件和消防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合格證明。
主要消防產品、設備的生產單位對其產品、設備的數量、型號及施工安裝質量的確認報告。
9.地下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消防設施系統調試報告;施工單位出具的消防設施聯動測試報告;操作維護管理手冊。
凡符合國家有關規范,資料齊全,手續完備的場所,申辦消防許可證時,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不含 2000 平方米 )以下的三日內辦理完畢,建筑面積 2000 平方米 以上的五日內辦理完畢。
申報單位出具申請報告,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領取《公安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申報表》。
填寫好《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申報表》,申報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將填寫好的申報表和申請報告送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支隊所管轄的重點單位直接送支隊防火處)。
支隊防火處在接到城市各區消防大隊審核的(申報表)和有關資料后 10 天內,即派分管參謀進行勘察、審核合格的,簽署審核意見,報防火處長,支隊主管領導審批,并加蓋公章,按規定收取辦證費,然后由防火處內勤負責填發《公共娛樂場所消防許可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