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有色金屬行業有特殊性,標準工作也有其特殊性,標準的范圍主要涉及到以下幾個方面:原料標準、產品標準、建設標準(或規范)、檢測標準、環境標準,其中產品標準一部分參照原生冶金的標準,另一部分需要制訂,特別是中間產品,如中間合金錠、金屬粉和一些特殊的產品。
城鄉居民及企、事業單位用于生活資料和農村居民用于農業生產的小型農具,在已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后的金屬制品。包括: (一)廢鋼鐵 廢鍋勺、廢爐具、廢炊具、廢縫紉機、廢舊自行車、鋼鐵制的廢生活用品; 廢農用工具:廢鐮刀、廢鋤頭、廢鎬、廢鍬、廢犁鏵、廢水車及零件、報廢的小型農用機具和糧食加工設備、廢人力車及其廢零件等。 (二)廢合金鋼:廢不銹鋼餐具等 (三)廢有色金屬 報廢的有色金屬生活用品:銅、鉛、鋅、錫制成的生活器皿、佛像、香爐、蠟臺等; 廢牙膏皮、有色金屬的廢藥管等。
含鈀廢液中鈀的回收。含鈀廢液中鈀的存在形態主要為Pd(IV)和Pd(II),傳統的分離和富集方法是氯鈀酸銨沉淀法和二氯二氨絡亞鈀法。
銥、銠、釕和鋨的廢料相對于金銀鉑鈀4種貴金屬而言相對較少,回收利用的方法也主要是火法和濕法,有關工藝與前述鉑鈀的回收工藝相似。
從含鈀固體廢料中回收鈀。含鈀固體廢料的濕法回收原理與含鈀液體廢料的回收原理相似,將含鈀固體廢料用王水、硝酸等試劑使鈀轉入溶液后,再用上述從廢液中回收鈀的方法進行回收和精制。常用的工藝有濃硝酸分離法、氯化銨分離法和直接氨絡合法等。其中氯化銨分離法用得較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