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除前施工準備及條件1、了解拆除工程各部位的圖紙和相關資料,進行現場實地勘察;2、所有拆除施工區域進行高度不低于1.5米硬質竹膠板封閉圍護設施的搭設,并懸掛警示標識,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區,設置夜間紅色警示燈;二、管理及施工措施2.1目標確保實現“五個杜絕、四個、三個不超、二個確保”。
房屋拆除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問題?一、拆除應當自上而下對稱順序進行,不得數層同時拆除。當拆除一部分時,先應采取加固或穩定措施,防止另一部分倒塌。二、因特殊情況須采用推倒法拆除的,應遵照《建筑安裝工程技術規程》的要求,并須符合下列條件:(一)砍切墻根的深度不超過墻厚度的三分之一,1墻的厚度小于兩塊半磚時,不得進行掏掘;(二)在掏掘時,須采取有效措施支撐住墻體;(三)推倒前,應發出信息,待人員避到區域后方可進行。三、需拆除工程范圍內的電線、電纜、煤氣管道、上下水道、供熱管線等設施,應當報有關單位,并按有關操作規程作業。四、拆除工程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標志及專職監護人,并在周圍設置圍欄,夜間應紅燈示警;在高處進行拆除時應先設置溜放槽,較大或沉重的材料應用吊繩或起重機吊下,禁止向下拋擲。五、爆破拆除,按其它有關規定執行。六、房屋拆除應當符合環保要求,拆除廢料須堆放整齊,建筑垃圾按規定清運,不得在施工現場焚燒。
房屋拆遷的形式有三種:1、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托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采用的拆遷方式,《拆遷條例》規定:“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2、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3、委托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進行。被委托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房屋拆遷許可證是拆遷行為獲得行政許可、拆遷人從事房屋拆遷的法律憑證。房屋拆遷許可證具有一次性、局部性的特點,它只對特定的項目,在一定的時間和范圍內有效。實施房屋拆遷許可證制度,是國家加強對房屋拆遷工作的管理,維護國家和拆遷當事人雙方的合法權益,保障城市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