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工作十年以上,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擔任中級職務五年以上。
確定試點單位的程序是:由符合上述條件的單位提出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省、部人事、職改部門批準,同時抄報人事部。省、部屬高等院校進行評聘分開的試點單位,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在征得國家教委同意后,由省、部人事、職改部門批準,并抄報人事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有關部委原則上可選擇十個事業單位和十個大型企業進行試點工作。
選擇試點單位的條件是:(一)領導班子團結,改革意識強,有開拓創新精神,工作有魄力;首次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成效明顯;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制度比較健全;具備自我約束、自我控制的能力。(二)已經進行了定編定員工作,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明確和合理,并經上級人事、職改部門批準。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范圍、數量及職責已向專業技術人員公布。
職稱的級別一般分為正高級、副高級、中級、初級四個級別。有部分系列初級可分設為助理級和員級。原來只有部份系列設有正高級,部份系列不設正高級。2017年1月8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在部分系列設置正高級職稱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目前未設置正高級的職稱系列均設置到正高級,共涉及中小學教師、工程、經濟、會計、統計等11個系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