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 ⑴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⑵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六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⑶中專(高中)畢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學歷人員須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十五年以上,擔任助理職務四年以上。
破格申報中級職務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二條: 1、獲國家科技進步、星火計劃四等獎或省、部級科技進步、星火計劃三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地(市)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主要完成者或獲省部優質產品或優質工程的主要技術負責人。 2、在地市級以上報刊發表專業技術論文三篇以上或專著。直接主持中型項目或中型骨干企業的專業技術工作,且連續二年以上取得了明顯效益者。 3、擔任助理級期間,成績顯著且獲地(市)級企業家或先進專業技術工作者稱號的。
申報人須持有2000年及以后取得的全國職稱外語B級合格證書、合格成績或評審當年的外語成績通知書,其中1977年底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其2004年度及以后職稱外語等級考試B級(或A級)達到45分以上可以申報。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免試: (1)取得外語專業專科及以上學歷; (2)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 (3)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留學經歷須由我國在該國的駐外大使館認定并出具《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的(“外文專著、譯著”指由本人獨立撰寫翻譯或擔任主要撰寫翻譯人員以外文完成的著作(含技術類著作),且屬于正式出版物); (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鄉鎮以下基層單位” 是指鄉鎮政府直屬或直接管轄的基層單位); (6)參加《全國工商企業出國培訓備選人員外語考試》(簡稱BFT),通過中(Ⅰ)級;
高級工程師分為兩級三類:高級工程師(副高)、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正高)、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正高)。 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副教授,研究類副研究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研究類研究員,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對應于教育類教授。 高級工程師在工程界為技術專家或技術能手,在企業中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和很強的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