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代理是指有貨物進口需求的客戶,由于對進口業務的不熟悉或者其他原因,委托船運公司、貨代公司、報關行、貿易公司等代辦進口的貿易服務型業務。
進口代理一般由代理商操作,在進口的過程中,進口代理商作為發貨人和收貨人之外的中間人,在操作過程中收取傭金,但一般不承擔信用、匯兌和市場風險,不擁有進口商品的所有權。
國際快遞配送是一個長途且復雜的過程,報關清關工作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但是如果企業沒有配備相應的專業報關清關人員,這項工作就會耽誤貨物的按時送達時間,從而對企業經營也不利。
如果與專門的代理報關公司合作,則是可以大大提高貨物報關清關流程,時效性得以實質性的提高,某種程度上也是大大降低了企業成本。
進口貨物報關單。一般填寫一式二份(有的海關要求報關單份數為三份)。報關單填報項目要準確、齊全、字跡清楚,不能用鉛筆;報關單內各欄目,凡海關規定有統計代號的,以及稅則號列及稅率一項,由報關員用紅筆填寫;每份報關單限填報四項貨物;如發現情況有無或其他情況需變更填報內容的,應主動、及時向海關遞交更改單。
(1)接到客戶全真單據后,應確認貨物的商品編碼,然后查閱海關稅則。確隊進口稅率。確認貨物需要什么監管條件,如需做各種檢驗,則應在報關前向有關機構報驗。報驗所需單據:報驗申請單、正本箱單發票,合同、進口報關單兩份。
(2)換單時應催促般舶代理部門及時給海關傳艙單,如有問題應與海關艙單室取得聯系,確認艙單是否轉到海關。
(3)當海關要求開箱查驗貨物,應提前與場站取得聯系,調配機力將所查箱子調至海關指定的場站。(事先應現場站確認好調箱費、掏箱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