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辦理貼現業務 首先,持票人向匯票開戶行申請電子承兌匯票貼現的業務,銀行相關人員會根據電子承兌匯票持票人的業務類型和匯票自身情況做出是否接受業務的決定。 然后,銀行經理根據持票人情況結合此銀行規定利率向持票人作出業務報價,持票人接受此報價后,開戶行開始辦理業務,并且通知持票人做好辦理業務的準備。
貼現利率一般要比貸款利率低得多,而且貼現的辦理手續比貸款簡單,匯票也具有較高的流通性,銀行也比較愿意辦理貼現業務。一般情況下,貼現利息的大小由匯票的票面金額、剩余天數和利率三者共同決定,其計算方法分兩種情況: 1、不帶息票據貼現:貼現利息=票據面值×貼現率×貼現期; 2、帶息票據的貼現:貼現利息=票據到期值×貼現率×貼現天數/360,貼現天數=貼現日到票據到期日實際天數。
銀行承兌匯票貼現的優點: 對于賣方來說,對現有或新的客戶提供遠期付款方式,可以增加銷售額,提高市場競爭力。 對于買方來說,利用遠期付款,以有限的資本購進更多貨物,限度地減少對營運資金的占用與需求,有利于擴大生產規模,相對于貸款融資可以明顯降低財務費用。
背書格式: 背書是銀行承兌匯票流通的主要方法,為使用票據的人廣泛使用,完全背書是銀行承兌匯票常見的正規背書。那么承兌匯票背書格式是怎樣的呢?在銀行承兌匯票背面個“背書人簽章”欄內,由票據正面收款人簽章,并填寫被背書人單位正確全稱,進行背書轉讓。后手背書轉讓,依次簽章進行。我國銀行承兌匯票在背書上都印有格式,如果背書格式不能滿足背書人的記載需要,可以加附粘單,粘附于票據憑證上,粘單處需加蓋騎縫章。我國《票據法》第三十條規定,匯票以背書轉讓或者以背書將一定的匯票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必須記載被背書人名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