貼現與轉貼現、再貼現
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的買斷式與回購式有哪些區(qū)別
買斷式貼現、買斷式轉貼現、買斷式再貼現完成后,票據權利即發(fā)生轉移,貼入人可以對貼入的票據行使票據權利。
回購式貼現、回購式轉貼現、回購式再貼現約定了贖回日期,在贖回開放日前,原貼出人、原貼入人不得作出除追索外的其他票據行為。
從贖回開放日起至贖回截止日止,原貼出人、原貼入人應按照協議約定贖回票據。在贖回截止日后,如票據未辦理贖回,則原貼入人可自由行使票據權利,但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由協議約定。
電票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的計息規(guī)則
貼現和轉貼現利率、期限等由貼出人與貼入人協商確定。再貼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
貼現、轉貼現和再貼現的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次日至匯票到期日(遇法定休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利息計算,按日計算。
貼現利息=匯票金額x貼現天數x(貼現年利率÷360天)
實付貼現金額=匯票金額一貼現利息。
利息計算到小數點后四位(如00001%),利息和實付金額應采取先單筆計算再加總計算的規(guī)則。
一般請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是到期后10天內提示付款。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期是票據到期日起十天內可以發(fā)起,如果第十天是休息日,那么再順延至下一工作日。就是到期后的十天內必須發(fā)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