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申請尸體運回原籍的相關材料,包括死亡證明,以及運回當地的原因等。所有材料的簽字必須是直系親屬。不得違規操作。我們不僅要依法辦事,也要尊重死者。
凡無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辦理部分運尸證明,而將尸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
除殯儀館以外,任何車輛都不能進行尸體的運輸業務。需要從外地運送回家時,需要嚴格的手續,還不如就地火化后,將骨灰帶回家紀念,這樣又是對尸體另外一種祭祀的方式,火車是嚴禁對尸體進行運輸的。異地死亡尸體運回流程很多,要求也多,所以大家必須按照規定。
對于外地人員在北京死亡的,如果要將遺體運回原籍,按照有關規定,要提交死亡者的死亡醫學證明書、戶口本和身份證復印件。同時必須持有死亡者戶口所在地的區、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將遺體運回的證明信。遺體要在戶口所在地殯儀館火化,將火化單寄回死亡地民政局。實行土葬的,應當在指定地點埋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