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衛生、公安、鐵路、交通、民航等有關部分,要幫忙民政部門管好尸體運送工作。醫療機構要積極幫忙殯葬辦理部分加強對醫院太平間的尸體辦理。禁止私自接運尸體。對患有烈性傳染病者的尸體要進行檢疫,并催促死者家屬在24小時內陳述殯葬辦理部分處理。
凡無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辦理部分運尸證明,而將尸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分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
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正常死亡人員的遺體應在3日內火化;
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火化的,應經殯葬管理機構同意,但多不得超過7日。高度腐敗的遺體必須立即火化?;紓魅静∷劳龅倪z體,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非正常死亡人員的遺體需要暫時保留的,應當存放在有防腐設備的殯儀館。除因經公安機關決定延期保存外,存放期不得超過30日;逾期不處理的,殯葬管理機構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可對遺體實行強制處理。所需費用由經辦單位或當事人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