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款保函除在國際工程承包項目中使用外,也適用于貨物進出口、勞務合作和技術貿易等業務。例如,在成套設備及大型交通工具的合同中,通常采用帶有預付性質的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支付部分價款。在這種交易中,進口人在簽訂合同后,向出口人開立履約保證書,由銀行保證進口人按合同規定按期支付價款,同時,出口人也向對方開立還款保證書。如出口人不能按期交貨,銀行保證及時償還進口人已付款項的本金及所產生的利息。
預付款保函流程:
客戶提交資料——>中國銀行保函網初審并制定保函出具方案——>與客戶確定保函出具銀行及方案——>報銀行審核資料——>銀行確定保函格式、出具意向及出具時間——>與客戶簽署全套合同——>客戶繳費——>領取保函。
預付款保函:按國際工程承包的例行做法,合同生效一個月內,業主應向承包商預付一筆款額,通常合同總額的10-15%,由于是預付,承包商必須在合同的中期或后期償還,通常是由工程進度款中扣回。為保證承包商能如數償還這項預付款,業主要求承包商的銀行出具等額的擔保函。由于付款的償還是分批扣還,而預付款保函則是一次性開出,如果保函中未曾寫明預付款保函的擔保金額,將隨保函歸還金額而相應減少,則很可能出現預付款已大部分償還,而保函額不減的局面,業主隨時可能全額沒收保函,而承包商卻不擁有全額預付款(因為很可能在業主沒收保函時,承包商已經償還了部分預付款)。預付款保函的另一個風險是保函的生效時間先于承包商收到的預付款,承包商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業主已經沒收預付款保函而承包商未收到預付款。還有一種可能的風險,就是預付款已經扣還完畢,而預付款保函沒有及時撤銷,讓業主有機可乘,留下沒收保函之機。
融資租賃保函:
在融資租賃活動中,我行接受承租方請求,向出租方出具保函,如承租方不按期支付租金,我行將根據出租方的索賠,按照保函約定承擔付款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