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是指由銀行發(fā)出的對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銀行保函中,銀行承諾在債務人不能按時履行債務時,支付債權人所要求的金額。也就是說,當貸款人未能完成債務義務時,銀行可以按保函申請人所要求的金額支付給債權人,以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適用范圍非常廣泛,可用于任何項目中對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提供擔保的情況,常見用于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
在工程承包、物資采購等項目中,業(yè)主或買方為避免承包方或供貨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而給自身造成損失,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貨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以制約對方行為。履約保函是現金保證金的一種良好的替代形式。
預付款保函:
是指擔保人(保證人)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發(fā)包人)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質量保函:
是指保證人為申請人在保修期內按合同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而向受益人提供的書面擔保。若非受益人或不可抗力的原因,申請人沒有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保修義務的,受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代為履行合同義務或賠償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