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責任公司
由五十個以下的股東出資設立,每個股東以其所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全部責任的經濟組織。
適用情況: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
備注:對于初創企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目前適合的企業類型,原因如下: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只需要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在法律層面上就把公司和個人的財產分開了,可以避免創業者承擔不必要的財務風險。
(2)有限責任公司運營成本低,機構設置少,結構簡單,適合企業的初步發展階段。
(3)目前成熟的天使、VC,幾乎都基于“有限責任公司”設計投資方案。直接注冊“有限責任公司”,在未來引進投資過程中也會比較順利。
注冊資本越大,承擔的風險/責任就越大
舉個例子,比如一家注冊資本為100萬的公司,后來公司經營不善,欠了1000萬的外債,股東多只需用他100萬的出資額來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沒關系了。但如果這家公司的注冊資本是1000萬,
那么就要承擔全部1000萬的責任!
所以,注冊資本并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聯網創業者走的是股權融資的路子,重要的是股權比例,而不是注冊資本。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定一個合理的注冊資本,才是理智的選擇。
董事/董事長/執行董事
由董事、董事長組成的董事會,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企業股東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董事長是公司董事會的領導,公司的。他的職責具有組織、協調、代表的性質。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只是在董事會開會或董事會專門委員會開會的時候才享有投票權。
公司在前期比較簡單時,可不設立董事會,只設立一名執行董事即可。執行董事代行董事會職責。
資質即有做某事的資格,在公司注冊過程中就是指某些經營項目需要取得相應部門的許可后方能辦理營業執照或開始經營。
也就是說,一些特殊行業的公司注冊是需要取得相應部門的許可之后才能設立的(例如ICP經營許可證即《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就需要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核發),這種許可分為前置許可和后置許可。現在,前置許可越來越少,后置許可越來越多,對需要設立這些行業的公司的人來說,這就更加方便了。
例,互聯網經營企業涉及到以下產品/行業的,需要另行申請特定資質:(請申請者根據實際業務及行業,辦理相關資質,可以在線咨詢快法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