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殯葬管理條例》的規定,火化遺體必須憑公安機關或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其中,因病或自然死亡的,死亡證明由醫療機構開具;非正常死亡的遺體,如交通事故死亡、工傷事故死亡、其他意外致死等,死亡證明由公安機關出具。
上述文件是遺體得以火化的必要文件。有了上述文件,火化遺體還應經逝者近親屬書面同意。逝者近親屬中有一人簽字同意即可,在其他近親屬未提出異議的情況下,沒必要征得死者全部近親屬的書面同意。如果逝者近親屬中有人明示暫不火化遺體,殯儀館即應請求該近親屬簽字確認后暫時繼續存放遺體,并要求提出上述請求的近親屬書面承諾知曉并承擔由此產生后果,如負責解決爭議,支付增加的存放費用等。
特殊情況下,未經逝者近親屬同意,殯儀館可以憑法院判決或憑與逝者近親屬簽署的殯葬服務合同對遺體進行火化處理。但這種處理必須具備法定或約定的條件。
那么,目前世界運輸遺體的流程是什么?具體的法律規則有哪些呢?
按照《尸身出入境和尸身處理的處理規則》第三條 需求入境或許出境對遺體進行殯葬的,應當按照民政部、公安部、外交部、鐵道部、交通部、衛生部、海關總署、民用航空局《關于尸身運送處理的若干規則》(民事發〔1993〕2號)和民政部、海關總署、國家出入境查驗檢疫局《關于遺體運送入出境事宜有關問題的通知》(民事發〔1998〕11號)以及國家其他有關規則,向民政部分、海關、出入境查驗檢疫機構處理有關殯葬和出入境手續。
并且承運人還必須持有我國殯葬協會世界運尸網絡服務中心發放的《遺體入/出境防腐證明》、《尸身/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入殮證明》和《尸身/棺柩/骸骨/骨灰入/出境衛生監管申報單》才能處理世界運尸事務。
殯儀服務團隊經過十幾年的打造和磨練,具有豐富的溝通和服務經驗,熟悉南昌各醫療機構以及各個殯儀館的流程,擅長與家屬的溝通,并提供個性化的服務;同時幫助家屬設計喪事流程,出售物美價廉的喪葬用品,并免費帶領家屬完成整個過程。
因為很多都是異地運輸,遺體的長時間保存就成了大多數殯儀服務公司的一大問題。但對于安儀殯葬服務中心來說這便是小事了,安儀殯葬服務中心在所有的車輛上都裝有著將遺體長時間保存的先進的冷凍箱,防止遺體在運輸因為天氣的原因而腐壞,當然安儀殯葬也會在運輸的時候優先選擇設備的車輛來進行遺體的運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