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是生產許可證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為保證產品的質量,由國家主管產品生產領域質量監督工作的行政部門制定并實施的一項旨在控制產品生產加工企業生產條件的監控制度。該制度規定:從事產品生產加工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基本生產條件,按規定程序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產品生產。沒有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產品,任何企業和個人不得無證生產。
申請材料及要求也需符合相關規定,如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計量認證資質證書和證書附表、主要試驗檢測儀器、設備清單、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職稱證書、勞動合同和社會保險憑證等。 新標準在資質類別劃分、檢測參數內容、申報單位能力、信息化系統管理等多方面進行了較大修改,以提高對申報單位能力的要求,并增設信息化系統管理要求,確保質量檢測活動全過程可追溯。
申請工程檢測資質需要滿足一系列條件,包括但不限于資歷及信譽、主要人員、檢測設備及場所、管理水平等。例如,申請綜合資質的檢測機構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15年以上質量檢測經歷,擁有9個專項資質全部必備檢測參數,社會信譽良好,近3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工程質量責任事故等。
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的規定,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并授權的國家機構,統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