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票前的準備工作
封存票箱與檢查
投票結束后,需當眾封存票箱,確保選票在計票前未被篡改或泄露。
檢查票箱密封情況,確認無誤后開啟票箱,清點選票總數(包括有效票和廢票)。
準備計票工具
所需物品:計算器、統計表、中性筆、紅色 / 藍色標記筆、膠水 / 訂書機(用于粘貼選票存根)、放大鏡(如有模糊選票需辨認)等。
提前培訓計票人員,明確計票規則、分工(如唱票、計票、監票)和紀律要求。
唱票與計票
唱票:由專人宣讀選票上的候選人姓名或符號,確保清晰可聞。
計票:另一人根據唱票內容,在統計表上對應候選人姓名下方用 “正” 字或數字記錄票數(“正” 字每筆代表 1 票,每字代表 5 票)。
監票:第三方人員全程監督計票過程,確保數據準確、流程公正。
人工復核與交叉驗證
隨機抽樣驗票:
計票結束后,按一定比例(如 5%-10%)隨機抽取選區選票,重新人工核對電子數據與紙質記錄,誤差率需控制在 0.1% 以內,否則啟動復核。
多團隊獨立計票:
重要選舉可組織兩組以上計票團隊,分別對同一批選票獨立統計,若結果差異超過閾值(如 1%),需啟動第三方仲裁。
爭議處理的程序化
層級化裁決流程:
基層復核:由選區計票小組對爭議選票或數據初步核查,3 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說明。
上級仲裁:對基層結果不服的,可向縣級以上選舉委員會申請復核,由法律、統計等領域專家組成評審組,公開聽證后作出裁決。
司法終審:對行政裁決仍有異議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由司法機關依據證據作出終判決。
緊急處置預案:
若出現大規模計票錯誤、設備故障或舞弊證據,選舉委員會可依法暫停計票,啟動備用方案(如啟用紙質選票人工重計),并及時向公眾說明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