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營業執照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需詳細填寫公司基本信息、設立目的、經營范圍等內容。
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簽署。章程規定了公司的組織架構、股東權利義務、經營范圍等重要事項。
股東身份證明:法人股東需提供資格證明,自然人股東需提供身份證及其復印件,用于證明股東身份和資格。
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提交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明確其職務和職責,并附上相應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若委托他人辦理注冊事宜,需提供此證明,表明委托情況及委托權限。
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以便工商部門核實代理人身份。
住所使用證明:若是自有房產,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若是租賃房屋,需提供租賃合同及房產證復印件;若為無償使用,則需提供無償使用證明及房產證復印件。
此外,若經營范圍中有需前置審批的項目,還需提交相關的批準文件或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不同地區可能會有一些細微差異,注冊前建議詳細咨詢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后續事項:
辦理銀行基本戶:公司注冊完成后,需辦理銀行基本戶開戶,用于日常資金收付等業務,每個公司只能開一個基本戶。
記賬報稅:完成公司注冊后,需先辦理稅務報到,提供會計信息。公司成立后一個月起,每月需記賬并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繳納社保:公司需在 30 天內到所在區域管轄的社保局開設公司社保賬戶,辦理《社保登記證》及 CA 證書,并和社保、銀行簽訂三方協議。
申請稅控及發票:若企業要開發票,需申辦稅控器,參加稅控使用培訓,核定申請發票,完成申請后可自行開具發票。
企業年報:根據規定,每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企業應當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會被載入經營異常名錄,甚至納入嚴重違法企業 “黑名單”。
年度匯算清繳:在次年 1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期間,對上一年度的企業所得稅進行匯算清繳。根據稅法規定,調整會計賬目與稅務規定不一致的地方,確定實際應繳稅額,多退少補。同時,編制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在內的年度財務報表,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并按規定完成年度工商年報的報送。
資料保存備查:妥善保管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會計資料,以及納稅申報表、完稅憑證等稅務資料,以備稅務檢查或審計需要。
賬簿設置與記賬不規范
未按規定建賬:
小規模納稅人誤以為無需建賬,僅用流水賬代替正規賬簿,不符合《稅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可能被責令限期改正。
會計科目使用混亂:
例:將 “管理費用” 與 “銷售費用” 混淆;股東個人消費計入公司 “差旅費”,導致稅務稽查時被認定為偷稅。
憑證與票據缺失:
無票支出(如向個人采購未取得發票)直接入賬,稅前扣除不合規;報銷憑證無經辦人簽字、無附件清單,導致賬務真實性存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