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由全體股東簽署,股份有限公司由全體發起人簽署。
股東身份證明:法人股東需提供資格證明,自然人股東需提供身份證及其復印件。
任職文件及身份證復印件:提交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以及相應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若委托他人辦理注冊事宜,需提供此證明。
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住所使用證明:根據房產性質不同,需提供房產證復印件、租賃合同、無償使用證明等相關材料。
社保與公積金開戶
社保開戶:
公司需在成立 30 日內,到社保局辦理社保登記,開設企業社保賬戶,領取《社保登記證》。
為員工辦理社保參保手續,每月按時繳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部分地區合并醫保與生育險)。
公積金開戶(可選,視企業需求):
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開戶,為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提升企業吸引力。
刻制其他印章(按需)
除注冊時已刻制的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外,若有業務需求,可刻制合同章、發票章(部分地區發票章為必刻)、部門章等,需到公安局指定刻章點辦理,備案后使用。
稅務登記與稅種核定錯誤
未及時辦理稅務報到:工商注冊后超 30 日未到稅務局登記,可能被處以 2000 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者罰款更高。
稅種核定遺漏或錯誤:
例:未核定印花稅(如合同、賬本貼花),導致漏繳;或誤將小規模納稅人核定為一般納稅人,影響稅率適用。
未關聯銀行三方協議:未簽訂稅務、銀行、企業三方協議,無法自動扣繳稅款,導致逾期繳費產生滯納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