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放遇水爆炸的物質或用水滅火會對周圍環境產生危險的地方應設置“禁止用水滅火”標志。
在旅館、飯店、商場(店)、影劇院、醫院、圖書館、檔案館(室)、候車(船、機)室大廳、車、船、飛機和其它公共場所,有關部門規定禁止吸煙,應設置“禁止吸煙”等標志。
其它有必要設置消防標志的地方。
出口標志牌適用在各類重要場所,用以緊急疏散,警告,禁止,指令,救生等標志。
夜光標牌是一種表面附涂有新型發光材質的硬質膜板,屬低度顯示光源板,該發光標志不僅具有普通標志的指示功能,同時還具備的應急自發光功能。可利用絲網印刷技術制作各類圖象或內容。該系列產品具有燈箱式標志功能卻無需任何電源裝置,吸收可見光5-10分鐘可在暗處發光長達12小時以上,耐用,在應急情況下更能顯示其優良和獨有的自發光功能。
標識無論要說明什么、指示什么,無論是寓意還是象征,其含義必須準確。尤其是公共標識,首先要易懂,符合人們認識心理和認識能力。其次要準確,避免意料之外的多解或誤解,尤應注意禁忌。讓人在極短時間內一目了然、準確領會無誤,這正是標識優于語言、快于語言的長處。
標識與廣告或其它宣傳品不同,一般都具有長期使用價值,不輕易改動。
很多人以為反光標牌跟夜光標牌是同一種產品,只是叫法不同而已。其實這是一個錯誤的認識,反光標牌跟夜光標牌是兩種不同的產品,反光標牌是由反光材料做成,只有當光照射到標牌上時才會有光反射出來,正常情況下是不會有亮光的,而夜光標牌是由吸光的材料做成的,他是先吸收足夠的光源,然后再自己發光,一般吸收兩個小時光源就能發光12個小時,所以你晚上看到夜光標牌是一直在亮的。現在明白反光標牌跟夜光標牌的區別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