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保函是指由銀行發出的對債務人提供的擔保。在銀行保函中,銀行承諾在債務人不能按時履行債務時,支付債權人所要求的金額。也就是說,當貸款人未能完成債務義務時,銀行可以按保函申請人所要求的金額支付給債權人,以保障債權人的權益。
銀行保函也可以作為執行合同中所謂假定條件或暫時條件的一種保證。假定條件是兩個有關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就己達成的協議,征求雙方的支持或能夠取得當時的特定支持,而暫時條件則具有一定的實質性意義,是需要把握后期限完成相關程序從而使合同生效的條件。如果簽署了銀行保函,當事人即能放心簽訂合同,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等情況下,保函人將有義務按照保函的約定,支付債權人所要求的金額,同時保護雙方當事人的權益。
履約保函的優點
對承包方或供貨方:
減少由于繳納現金保證金引起的長時間資金占壓,獲得資金收益;
與繳納現金保證金相比,可以使有限的資金得到優化配置;
權益得到更好地維護。
對業主或買方:
合理制約承包人、供貨方行為,良好維護自身利益;
避免收取、退回保證金程序的繁瑣,提高工作效率。
履約保函(Performance Guarantee)
履約保函:是銀行應申請人的要求,向收益人開立的保證申請人履約某項合同項下義務的書面保證文件。
預付款保函:
是指擔保人(保證人)根據申請人(合同中的施工方)的要求向受益人(合同中的發包人)開立的,保證一旦申請人未能履約,或者未能全部履約,將在收到受益人提出的索賠后向其返還該預付款的書面保證承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