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茅臺酒用的酒瓶,初是用本地生產的缸甕,從清朝咸豐年間起,改用底小、口小、肚大的陶質壇形酒瓶,有裝0.5公斤、1公斤和1.5公斤的型號。后曾一度改為微扁長方形酒瓶。民國四年(1915年)以后,改用圓柱形、體小嘴長的黃色陶質釉瓶。建國后,才改為白色陶瓷瓶和人們見到的乳白色避光玻璃瓶,古色古香,樸實大方。
系統梳理中華古代酒禮的演變、茅臺鎮及赤水河流域的酒俗文化,茅臺酒禮與中國傳統酒禮的關系及其表現形式;建立規范、完整的茅臺祭祀禮儀,依托“茅草臺”,開展二十四節氣祭祀活動,對“端午敬麥”“茅臺酒節”典禮儀式進行挖掘、豐富和拓展;創新文化表達方式,形成沉浸式體驗酒文化,規范品鑒文化,打造“茅臺宴”“茅臺酒道表演”“茅臺飲酒禮儀”;注重消費者飲酒動機、演變特征和飲酒感受,強化酒在實現人文精神和生活方式中的角色。
梳理中國酒史、茅臺酒歷史及茅臺的創業史、奮斗史、發展史,子公司發展歷史等;挖掘茅臺鎮歷史、茅臺酒歷史、茅臺紅色文化等見證性材料;持續做好茅臺廠史、年鑒的相關工作。注重用好企業歷史資源,深挖歷史文化價值,做好茅臺檔案的開發利用。
梳理仁懷出土的酒器、盛裝茅臺酒的器皿、茅臺十大青銅器酒等;梳理與茅臺有關的生產工具、器具等;梳理茅臺產品包裝的變化;系統設計和開發“器”相關的酒產品,充分發揮茅臺品牌優勢,以酒為核心,廣泛開展跨界合作,開發文創精品。
